闻名法学家江平日前表示,部分企业强制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已涉嫌胁迫。在8日于浙江台州召开的“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2007年年会”上,江平表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部分企业强制要求职工“自愿”辞职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非法 闻名法学家江平日前表示,部分企业强制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已涉嫌胁迫。
在8日于浙江台州召开的“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2007年年会”上,江平表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部分企业强制要求职工“自愿”辞职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非法的。假如是在职工内心并无此意愿的情况下,企业强制要求职工必须辞职,则不管有无职工关于“自愿”的书面表示,企业的行为都已涉嫌胁迫。
“胁迫不能视为‘自愿’。”江平说,“即使是写在纸张上的‘自愿’,假如实际上不是职工自己的意愿,就不会被法律承认为‘自愿’。”
江平认为,企业的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劳工的合法权益,不仅违反自愿原则,还损害了劳工的平等就业权。此外,假如企业强迫职工必须与劳动服务公司之类的机构签约,再转而采取派遣劳务的方式为企业服务,也是违反自愿原则的。(记者刘华、傅丕毅)
您现在浏览的是 中国医疗保险 官方网站 如果您喜欢我们的网站请收藏我们的网址http://www.zgylbx.com 中国医疗保险 拼音首字母+.com
免责声明:
中国医疗保险 官方网站对任何包含于或经由本网站,或从本网站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信息服务所获得的信息、资料或广告,目的是为公众提供资讯,服务社会公众,不声明也不保证其内容的有效性、正确性或可靠性。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通过我们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们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们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以上声明之解释权归 中国医疗保险 官方网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