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早报:无忧保不仅是优质社保缴纳平台,还要做个体社保利益的捍卫者,根植用户,服务用户,关注国家政策,解读地方信息,实时跟进,解决个体社保缴纳和享受社会保障遇到的各个疑难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最近,临沧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临沧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城乡统筹,并交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均为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并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以总体支付比例不低于50%为原则,即:城镇居民大病赔付费用为医疗总费用扣除自费金额、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金额和大病起付线6000元后的金额,实行年度累计、分段赔付。赔付费用在40000元以下(含40000元)的部分赔付50%;在40000元以上(不含40000元)至60000元以下(含60000元)的部分赔付60%;赔付费用在60000元以上(不含60000元)至80000元以下的部分赔付70%;赔付费用在80000元以上(不含80000元)的部分赔付80%。
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大病赔付费用,按照分级累进的方式进行赔付。个人单次自付合理费用(扣除新农合起付线和新农合不予补偿费用后的费用)达到3000元(含3000元)以上至20000元(含20000元)以内的部分赔付50%;2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含100000元)以内的部分赔付60%;100000元以上的部分赔付70%,不设立封顶线。
无忧保注册用户数突破100万,成为个体社保在线缴纳领域体量最大、功能最全、覆盖最广的平台,全面开启中国个体社保自由缴时代,同时也奠定了无忧保中国个体在线社保第一品牌的行业地位。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