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医疗保险早报: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拟将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费率和在职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比例同步下调1%,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下调后,预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收入减少约4.8亿元,每年为用人单位减负约2.4亿元。
我市个人账户划拨占比过高
据珠海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8月,广东省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90号),为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建设制造强省,要求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过高的统筹地区,要适度降低单位缴费费率。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精神,珠海市于2017年10月出台了《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府﹝2017﹞85号),提出适当降低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率。
同时,我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占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比例一直过高。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的占比应在47.5%左右,而2016年我市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占比约为53.7%,个人账户划拨占比过高,统筹基金的占比相对减少,医疗保险统筹共济的能力下降。因此,应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结构,调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比例。
调整后个人账户占比将下调至49.7%
市人社局于近日草拟的《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和个人账户划拨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各下调0.5%。调整后,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单位费率由目前的6.5%下调至6%,个人费率由目前的2%下调至1.5%。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费率相应下调1%。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下调后,预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收入减少约4.8亿元,每年为用人单位减负约2.4亿元。
在职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比例同步下调1%。35周岁以下、35周岁至45周岁、45周岁至退休前,个人账户划拨比例分别由原来的3%、4%、5%下调为2%、3%、4%。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比例不变,仍为6%,且设立个人账户划入最低保护线,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最低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的6%划入,目前每人每月近300元。同时,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因素,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划拨基数进一步明确。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调整后,预计个人账户占比将下调至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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