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深圳市社保局发布《关于调整2015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本省、市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深圳市为6054元。据此,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深圳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4986元/月、6054元/月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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