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政早知道


参保范围:(一)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本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应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保。 (二)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限制在从业年龄段内的人员。(男:16-60岁;女:16-55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之日起6个月内,只能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从第7个月起享受医保统筹待遇。 缴费比例: (一)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之和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的比例按年度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原已按单建统筹模式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单位和个人,可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5%的比例缴费,不记个人账户。 (三)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异地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重复缴费期间的年限不重复计算;但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区退休享受待遇的,在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 (四)大病医疗保险费按每人100元/年标准缴纳,单位和个人(含退休人员)各承担50%,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全额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实行终身缴纳,与基本医保费实行同核同征。 个人账户的配置:按本人缴费基数,35周岁及以下划入3%;36-49周岁划入3.2%;50周岁至退休前划入3.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本人上年度养老金或退休费(灵活就业人员按本人缴费基数)划入3.8%,年满74周岁划入4%。 (二)累计参保年限以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模式参保合并计算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以上年度本人退休费或养老金为基数,以3.8%的比例乘以统账结合缴费年限占累计参保年限的比值记入。 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且在起付线以上、职工基本医保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起付线。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起付线: 1、一级及以下医院起付线为3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为200元; 2、二级医院当年度首次住院起付线为500元,第二次住院为400元,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为300元; 3、三级医院当年度首次住院起付线为700元,第二次住院为600元,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为500元; 4、除退休后办理异地居住手续异地就医,或因本地医疗技术有限,经批准转外治疗的,或出差在外突发疾病需要异地就医外,其他在统筹区外住院的起付线为1000元。 (二)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基本医保及大病医疗保险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合并计算,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新参保人员按实际缴费月份计算年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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