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社系统做好医保工作推进精准扶贫
面对大病,重庆市云阳县低保户秦玉华感到不堪重负。
2015年,秦玉华罹患眼疾,医疗费高达53万元。所幸,她参加了医疗保险,一共报销了33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2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0万元。作为低保户,她还领到了困难人员医疗救助金。
“十三五”期间,我国脱贫攻坚的目标之一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近年来,我国进一步完善医保体制兜住底线,着力解决城乡居民特别是贫困地区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所有地市均已实施大病保险
我国步入全民医保时代以来,城乡居民的医疗负担大大减轻。
但是,大病患者动辄几十万元的医疗费用,相当于一个贫困家庭几十年的收入。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仍比较重,怎么办?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筑牢民生托底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重要举措。”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说。
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人社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提出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大病保险的任务要求。
犹如灯塔指明了方向。人社部认真贯彻文件,狠抓落实,通过召开全国贯彻落实专题视频会、建立定期工作调度机制、组织部分省区市逐一排查过关、开展全国大病保险专项督查等措施,加大大病保险工作推进力度。
截至2015年12月底,大病保险全面实施任务已基本完成。全国所有地市均已启动实施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并兑现大病保险待遇,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50%以上,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
同时,各地积极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委托管理,个别委托有困难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按照政府要求从大局出发,勇于承担,确保大病患者待遇及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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