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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参医保7月起享补贴

2016-10-13 08:00:17 无忧保
    从7月1日起,顺德区内符合条件参加居民医保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享受与本地居民一样的532元的财政补助。记者日前从顺德区人社局获悉,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医保,将再也不用自己承担全额医保费,目前具体执行方案仍在进一步制定中。

  个人缴费从810元降至318元

  “从今年的7月1日起,对于符合条件的佛山市辖区内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执行与本地居民一样的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即在每人每年的参保费用上,每人每年的缴费标准由往年的810元升为850元,个人承担部分由以往的全额810元降为318元,政府财政承担532元。”这是佛山市人社局联合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市居民医保享受财政补助的通知》中透露的消息。

  记者从顺德区社保局获悉,目前在顺德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约为13万人,“但这当中有多少人符合参保条件还有待统计,因为有些小孩的家长并没有参保。”区社保局相关人士表示。

  顺德区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文件刚刚下发,具体执行方案暂时还无法确定。“具体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制定,例如,究竟是一次性缴纳850元,然后再返还财政补贴的部分,还是直接缴纳318元,目前还没有确定,满足条件者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详细咨询。”

  随迁子女须同时参加“两险”

  那么,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享受该项财政补贴?顺德区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按照规定,要享受该财政补贴,随迁子女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其父母一方在本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其父母一方为本地户籍并参加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其次,需符合招生政策在校学习,包括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学生;三是其需要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

  “另外,随迁子女需同时参加本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单独参加其中一种。”他表示,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则仍然同往年一样,每人每年缴纳810元,且由个人承担全部保费。

  而满足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则需要在其父或母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值得注意的是,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随迁子女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地就读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父母或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直系亲属的公证证明)、出生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中途转学学生还需提供转学证明等材料。

  随迁子女享受补贴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父母一方在本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其父母一方为本地户籍并参加本地基本医疗保险;

  2.需符合招生政策在校学习,包括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学生;

  3.其需要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

标签: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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