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介绍,此番修改主要涉及15个条款,其中包括将医保范围扩大至持居住证的居民;实行“家庭共用账户”;取消门诊大病制度,实行个人账户的门诊统筹,对慢性病等普通门诊超额,也可给予一定比例报销等。
“这次修改务必要让老百姓和医疗单位都满意,而且至少要管两三年。”管林根说,《办法》修改主要有两个目标,一个就是要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民医保;另一个就是要保证医保待遇在全国领先。
针对市民所关注的医保账户与银行账号互通互联问题,管林根特别强调:“医保个人账户与银行账号实现并联会给参保人提供极大便利,年内应争取实现参保人医保账户与银行账户并联。”
据悉,目前深圳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结余的80多亿元都是经由社保局统筹,再交给银行管理,参保人的医保账户和银行账户实现并联以后,医保账户上的利息可以直接转到参保人账户上,让参保人收益更多,也更安全。
据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袁建勇介绍,修改建议明确提出,每年医疗保险基金节余率超过15%的,社保局可提请政府适当下调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社保部门测算,《办法》修改后,深圳的医疗保险基金将少收入2.49亿元,多支出6.24亿元,支付率将达92.22%,基金可以维持良性运转。
政策解读:
持居住证即可参加综合医保
原《办法》:医保只覆盖深圳户籍居民、在深劳务工和少年儿童三类群体,外地来深、在深常住却没有工作的人并没有纳入保障范围。今年年初,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在提出十大民生实事时,要求深圳常住人口医疗保险要实现全覆盖。
修改建议:16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读的非深圳户籍常住人员,持有《深圳市居住证》即可申请参加深圳综合医疗保险;由于《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为10年,为避免出现该类人员参保后又返回内地长期居住,造成事实并不在深圳常住但又享受深圳医疗保险待遇的现象,修改稿规定,该类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在内地医院治疗的参保人员,除了个别特殊情况外,不予报销”,袁建勇说。
此外,在不增加企业现有负担的前提下,修改稿决定扩大生育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使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同时可以享受生育医保待遇。
退休人员社区就医五折优惠
原《办法》: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在社康中心就医的门诊医疗保险药品费用可以打七折,即由统筹基金支付30%.
修改建议: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在社区医疗服务时的优惠范围,即所有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含药品费、诊疗费等)均可打七折,其中退休人员可以打五折。
“我们并不担心会被社康中心‘抢生意’,导致盈利下降,相反我们希望政府加强力度,把更多的病人分流到社康中心和级别较低的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办公室主任林崇汉对记者说,除了小病患者以外,一些符合出院条件的康复病人和临终关怀病人其实也占用了一定的医疗资源,对于这类病人,希望在《办法》修改时也适当予以引导。
大病待遇扩至门诊所有病种
原《办法》: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厅颁布的《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的指导意见》,出台门诊大病制度,即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划定门诊大病病种类型,属于门诊大病所发生的相应门诊专科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且医疗保险年度内费用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以上的,超过部分的7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或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修改建议:取消门诊大病制度,实行个人账户的门诊统筹。对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以后达到门槛以上部分的可予一定比例的报销,对于因慢性病长期治疗导致过高的医疗费用均可以有一定的报销。
“实行大病门诊制度后,我们发现一系列不合理的问题。”袁建勇说,一是门诊大病制度病种不合理,病种覆盖率低,只有约20个病种;二是目前深圳实行的是广东省门诊大病准入标准,部分疾病准入标准要高于医学上该疾病的诊断标准,有些参保人由于所患疾病的检验指标不够而无法被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这样一来,部分慢性病患者尽管长期药费较高,但由于所患疾病不满足大病病种标准,致使医疗需求得不到满足,引起部分参保居民的不满。
随迁入户老人可按月缴保费
原《办法》:退休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医疗保障的人员,由本人在首次参加本市医疗保险时,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11.5%×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
修改建议:退休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医疗保障的人员,由本人在首次参加本市医疗保险时,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11.5%按月缴交。
“由于原来的一次性缴费额度较高,不少老人为避免给家庭造成较大负担,不会选择参加医保,使得各项针对老人的保障无法落到实处。”袁建勇说,因此,修改稿对该类人员采取参照本市退休人员参保方式按月缴费参加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将下调0.5个百分点
原《办法》:每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挂钩,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5倍、1倍、2倍、3倍、4倍。
修改建议:每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挂钩,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满6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2倍、3倍、4倍、5倍、6倍。在提高最高支付额度的同时,修改意见还降低缴费标准。
“深圳医疗保险在运行过程中安全稳健,节余率较高,达到70%以上,可以适当下调缴费标准。”袁建勇说,经过测算,社保局决定将综合医疗保险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由原来的缴费基数的0.5%下调至0.2%,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缴纳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率一致;同时考虑到待遇调整后,综合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仍有较大节余,因此把综合医疗保险的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也下调0.2个百分点,确保基金能有效利用。两项算下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其缴交的医疗保险费将会下调0.5个百分点。
医保账户转向“家庭统筹”
原《办法》:个人账户只能对本人及其已参加少儿医疗保险的子女使用,导致一个家庭里,有的成员账户积累过多,有的账户却不够用的情形。
修改建议:将个人账户的使用扩大到其家庭成员,实现个人账户家庭统筹。
“家庭统筹的原则是建立起所有家庭成员之间公用医保账户的通道,我们的目的是为固定的家庭成员建立起一些小组合,在实现共用的同时,也杜绝账户的滥用。”袁建勇说。
南方日报
标签: 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