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 (通讯员姜振凤报道)2013年哈巴河县全面开展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通过建立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我县为参合农牧民买单,个人不再另行缴费,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购买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年内累计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由商保公司对患者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金额超过6849元以上的部分再次补偿。分段报销:5万元以下的部分按50%补偿、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55%补偿、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60%补偿,不设最高限额。2013年全年,224名参合患者符合大病保险理赔条件,理赔款金额达94.79万元,最高理倍金额达10.71万元。
城乡大病医疗保险作为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之一,成功建立了“新农合医疗补偿+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的模式,健全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减轻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重病时的医疗费用负担。
哈巴河:大病医疗保险覆盖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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