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商业保险机构的“加盟机会”成为其中的亮点。事实上,在世界某些国家的医疗体系中,商业机构大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会有哪些变化?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现状如何?又应该如何加入商业保险机构的工作内容?
自2003年开始试点实施新农合,到现在已经有10年的时间了。卫生部副部长刘谦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介绍,新农合制度到2008年实现了全面覆盖,参合人口数从试点初期的0.8亿逐年稳步增长,截至2012年6月底将8.12亿农村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农村居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由2003年的30元提高到2012年的300元左右。2011年,有13.15亿人次从新农合受益,次均住院补偿额为1894元。2012年,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新农合制度的建立,切实减轻了农民的就医负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卫生部农卫司司长杨青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介绍,针对新农合目前保障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一阶段卫生部门将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措施。首先,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的筹资标准。我们新农合十年前的时候人均筹资只有30块钱,到2012年人均筹资达到300块钱左右,也是在随着国力的增加逐渐上涨的。在这个筹资当中政府的筹资是大头,今年补助达到人均240元,农民个人只出50—60元。我们在“十二五”期间要将政府筹资补助标准每年增加, 到“十二五”末政府补助将达到360元。
其次,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十年前农民看病是自费的,参合费用从最初农民个人出10元,到现在农民最多出60元,而报销比例到去年能报销70%(政策范围内),今年要做到报销75%左右。也就是说农民看病确实得到报销了,如果没有好处农民是不可能参加这个制度的。第三,带动农村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参合的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以后有了实际的支付能力,小病就不会拖了,有了大病他敢到医院看病了,所以他对医疗机构服务的利用率提高了。对此我们曾经做过一个调查,和2008年相比,2011年农村居民两周未就诊比例从12.4%下降到6.1%,这是全世界通用的指标,说白了就是到医院看病的利用率高了。农村地区15分钟可到达医疗机构住户的比例从75.6%提高到80.8%,那就是说我们基层有医疗机构给他们服务了。
目前,新农合由卫生部门主管,但是卫生部门同时又负有监管医疗机构的职责,这种管理体制对新农合的发展是否有利呢?杨青介绍,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的最终目的都是一样的:提高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这是两个轮子。医疗保障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筹资来源,医疗机构的重要筹资来源是通过医疗保障来支付的,两者应该相互促进、协同发展,这一点大家都没意见,这是要取得“双轮驱动”的效应。
一个部门既管医疗保障又管医疗服务,好处就是避免了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信息的不对称。杨青举例,比如你陪你家的老人到医院去看病,他做什么检查、做什么治疗、吃什么药你一问三不知;你说你到商店买一个什么电脑、买个电视机、买个冰箱咱们都知道,好比我买电视机是多大尺寸的、什么品牌的,这些买卖双方的信息是相对比较对称的,但医疗机构的信息不是完全对称的。
如果把医保和医疗服务割开了看着好像挺公正的,但是这个买方去买什么经不住医疗机构跟你说啊,这就是我们医疗最大的特点,这和一般的买卖不一样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既然严重不对称了那只有放在一家,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都由一家管,那内行管内行,相对来说比外行或者第三方来管还是有一定优势的。
新农合资金人均筹资30元起步,今年筹资到300元。又要管住院报销,又要管门诊报销,还要切出一块儿管大病,只有一手托两家效果才能出来,因为不能把这点有限的资金节余了,如果是医保和卫生服务分割管理,那首先考虑的则是资金不能透支。但卫生部门统筹管理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在资金不透支的前提下还要考虑到老百姓的健康水平。杨青说,保障健康水平的责任在我们身上,得管老百姓的健康水平,这样就不敢把资金节余得太多,要最大限度的用在老百姓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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