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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改不能允许保险公司给年老体弱者设置苛刻条件

2016-11-18 08:00:11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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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1日,大洋彼岸在贝拉克·奥巴马的全力推动下,一项足以令其名垂史册被称为“爱国主义伟大法案”的医改方案获得通过。此法案将使 美国的医保人群由85%上升至95%,奥巴马为美社保体系带来45年来最大变革。

    很巧合的是,昨日有报道称一份将以卫生部、商务部等六部委名义发布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小范围内征求意 见。经过修改后,将形成最终版上报国务院,并有望在年内获批。

    值得关注的是,美国医改法案加强了对商业保险公司的监管。根据该法案,政府可以通 过一系列奖惩措施敦促企业向雇员提供医保;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者的过往病史为由拒保或者收取高额保费,不得在投保人患病后单方面终止保险合同,不得对投保 的终身保险赔付金额设置上限。

    该方案获得通过后,即有美国财经评 论员表示,该方案的实施,将加剧商业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这正是这个离美国全民医保只有一步之遥的方案,值得国内医疗改革借鉴的地方之一。

    据悉,美医改的各项方案将分期先后实施。最快的一项生效条款要求保险公司将不能再以申请者具有“投保前存在病症”(pre-existing conditions)为理由加以拒绝。

    对照目前国内主要的几大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我们发现,中国人寿鸿 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中对保险范围作如下规定:“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 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此条款特别将投保人群限定在所谓“健康人群”的范畴。

    可见,加强对商业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 或者促进他们之间的竞争,不仅有利于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化,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庞大,医疗 资源并不丰富的国度是很具现实意义的。毕竟借助商业保险的杠杆作用,才能有效地补充和提高全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实现与美国医改:  “保护家庭财政健康。必须 减少医疗保险费用和美国企业、个人承担的其他医疗支出。保证人们在患重病时不会破产。”“全民普遍原则。每个美国人都应享受医疗保险。”相同的医改目标。

    奥巴马政府拟定的医改具体内容包括几个方面。比如,政府应该严格管制商业保险公司的行为,不允许保险公司“撇奶油”——这个词的原意是把牛奶里 的奶油撇走,指保险公司总是倾向于把保险卖给健康、年轻和高收入人群,而给年老体弱和低收入人群设置苛刻的条件。

    此外,奥巴马的医改方案要对以下状况下刀,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接受所有申请者,而且不能根据申请者的疾病史和疾病状况收取更高的保费。而且保险方案 还提出,要防止保险公司缩小报销的项目,保险公司必须提供联邦政府所确定的“最低受益包”。

    记者特地找了几家具有代表性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条款。通过仔细对比发现,某保险公司“悠然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在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 雪、风浪板、蹦极、跳伞、水上摩托艇、滑翔翼、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攀岩运动、探险活动、特技表演、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等高风险运动的情况下, 保险公司是免责的。

    从以往发生的一些纠纷看,保险公司在理赔标准上也是将保险条款的“最终解释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比如之前有些保险公司对于理赔时应该提供的一些 单据、材料作这样的规定:“提供保险公司认为需要的证明”,将这样一句笼统的话作为理赔说明。

    当然,奥巴马的医保方案也不是一味地偏袒消费者。为了防止有人抱着侥幸心理等到生病之后临时购买医疗保险,新法要求绝大多数美国人主动投保。拒 绝投保意味着交付罚金。在没有购买保险的第一年,违规者将按照95美元或者年收入的1%,二者当中较高的数额 支付罚款;罚金标准随后将上涨到每年695美元或者年收入的2%。
 
     从这点上看,单纯地依靠民众的自觉自愿购买保险来提高全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付出的时间成本将是巨大的。奥巴马之即使不要连任,也要让医改方案通 关的决心令人感叹,并最终帮助他实现了全民医保的政治夙愿。

    华盛顿消费者权益组织美国公共利益研究集团(US PIRG)医疗改革分析师拉里·麦克内利(Larry McNeely)表示,参议院星期天晚间的投票结果是美国健保体系具有历史意义的进步。

    中国的医改同样也期待具有“历史意义的进步”。

标签:   保险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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