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讯:2日,河源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工作会议提出,今年的医保付费方式将由目前按项目、平均定额付费方式转为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平均定额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及预拨付等综合付费结算方式,以减少患者轻病住院等情况,减轻参保病人的医疗费。
据了解,自2001年我市开展按项目、平均定额为主的医保付费方式以来,通过不断规范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结算方式,有力保障了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待遇,促进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加强了医保基金的管理控制。但随着新时期医改工作的全面推进以及医保制度的逐步完善,出现了医疗机构提供过多医疗服务,不利于医保基金健康运行和医保基金监管等问题。
会议提出,要改变目前按项目、按平均定额付费方式的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探索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预算收入为基础,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平均定额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及预拨付等综合付费结算方式。改革内容是全市社保经办机构与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病专科医院除外)之间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方式,重点控制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目前,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市卫计局联合下发《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试行一年。
据介绍,实行总额控制后,医疗机构在控制总额不超标情况下,又要确保住院病人实际报销费用不低于一定比例,这将有效促使医疗机构从制度上改变就医导向,使医师真正从病人的病情出发进行收治和用药,从而减少轻病住院、大处方、大检查等情况,减轻参保病人的医疗费。同时,医疗机构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而进行的主动控费和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等行为,将使参保人获得更加合理、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在客观上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此外,针对实行总额控制后可能出现的减少服务、推诿病人等损害参保人医疗权益的行为,在改革中也将采取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参保人的医疗权益。
常务副市长彭定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