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将于8月底对外发布。
业界人士从中解读到的信息是,此前已经在部分地区试点的“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作为大病补充保险”的模式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这也意味着,我国医保体系覆盖13亿人之后,要从“普惠”迈向“普惠+特惠”。
值得关注的是,“大病再保险”的顶层设计来源于江苏的“太仓模式”。
钱从哪里来?
其实,大病保险本质上是“二次保险”。接近保监会人士说,是在原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增加大病保险报销的额度。其基本框架是,用很少的基本医保基金为所有参加医保的人提供大病保险服务;即从基本医保基金中拿出1%左右的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
而大病的确定主要以医疗费用额度为基准,为治疗费用较高的变种。其报销比例一般在70%~80%左右。
商业保险有准入门槛
不过,具体大病医保的支付比例仍取决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情况与收入水平,具体再由当地社保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的承保合同中制定。就此,保监会对参与的商业保险设定了较高的准入门槛。
不言而喻,截至目前,覆盖13亿人的医改,其成果之一是所有参保人员都可享受每人每年200元的医保补助,今年末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有望达到240元。但不足之处是,无从保障高额的大病费用。因此,医改“普惠”之外,还需要“特惠”,而此次指导意见就赋予了这种特惠属性。
太仓模式或先行
“大病医保真正实施起来可能有不同模式。目前看国家对太仓模式比较感兴趣,认为其运作形式很好,大面积推广的可能性较大。”8月23日,一位江苏保监局人士说,“但也许率先在江苏省推广,目前计划是先在苏州市全面推行太仓模式。”
过去两周,江苏省太仓市的“出镜率”颇高。原因在于,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旗下的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在太仓合作运行一年多的大病医保模式备受各方关注。
据悉,这种大病医保模式是由当地政府主导,从医保结余资金中筹集2168万元,确定职工按每人每年50元、居民按每人每年20元的保费标准,向人保健康购买大病保险,职工和城乡居民享受同样保障待遇。数据显示,共有2604名大病患者2011年在此模式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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