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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审批取消

2016-12-09 08:00:13 无忧保

3月30日讯:河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在基本医保制度建立之初,我省对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行定点管理,也就是社保行政部门先对申请定点的医、药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经办机构再与之签订服务协议的准入办法。新政实施后,我省将全面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据悉,此举旨在简政放权,促进医、药单位公平竞争,但并不意味着取消服务质量监管。

今后,我省将对医保定点医、药单位实行协议管理。由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布申请纳入协议管理定点医、药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的各类医、药单位,无论其级别、类别和所有制性质,均可对照条件自愿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单位,社保行政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审批。

取消资格审批会不会导致行业竞争混乱、服务差、乱定价的状况?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取消资格审查不是同时取消协议管理,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协议管理,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我省规定,医保定点准入门槛将要以医、药单位符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执业条件为前提,方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购药,鼓励和引导医、药单位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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