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职场指南早报:亲爱的人力资源女魔头:
上周我被告知我的职位被撤销了--就在我休假的前一天。他们没有提供遣散费,只是允许我在找到另一个工作之前,继续为他们工作三个月。他们也说,他们会以辞职的方式处理这件事,也会这样告诉其他员工。
如果我得到另一份工作,那么我就可以在10月31日之前离开。这实在让我心烦,因为我的考评很好,而且从来没人说我业绩不佳。事实上,第三季度结束之前,我已经完成了本年度的部门目标。我能想到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在他们让我离开前的那天,我手头的一个赠款项目做完了。他们确实提到过,钱是个问题,但我也许是办公室里工资最低的人。我不在乎他们让我离开--我只是不喜欢对其他员工撒谎,而且我也想拿着三个月的遣散费,现在就走。
现在的问题是,我必须每天去那里上班,心里想着我要离开了。这让我很不舒服,也让我感觉被利用了。如果他们说我辞职,我也无法领取失业救济。我该怎么办,您有什么建议吗?我想过联系就业律师,但我担心这不过是浪费时间。
听起来像是他们解雇了你。业绩不佳不是解雇的唯一理由,他们可能因为财务原因解除你的工作。而且,因为财务原因解雇员工的公司都很讨厌--带着火热的激情讨厌支付失业金。
现在你可能认为,失业救济是政府福利,为什么你的雇主会在乎呢?因为即使是政府开支票,最终是公司掏腰包(一般通过税收),数额多少要取决于有资格得到失业救济的前员工数量。他们希望你辞职,这样他们就不必缴纳失业税负。公司使用的另一个诡计是捏造理由解雇你。如果你属于有因解雇,那你就没有资格得到失业救济。
但你应该知道,即使解职的理由是所谓的辞职,你还有可能领取失业金。你必须申请,而公司有机会反对,那么双方都有机会提起诉讼。他们会出示你签字的辞职信。你需要提出证据表明,那是他们的想法,而不是你的本意。
这意味着你应该得到任何与沟通相关的书面文件。尽快把你受到的任何相关邮件转发备份到你的个人邮件账户中。
再来工作是有点尴尬,你觉得像在欺骗同事(顺便说一句,他们无权知道为什么你要离开),每个人都能猜到你被解雇了。因为没有找到下一份更好工作的话,没人会提前三个月辞职。
但是让你的同事知道你被解雇(这是正在发生的事实)仍然令人尴尬。虽然这让你痛苦,但会为你带来很大优势--让你在还有工作的时候更容易找到下一个工作。如果你的简历上写的工作期限是2009年1月到现在,这看起来要比2009年1月--2012年8月好得多。因为后者会让人充满疑问:为什么你不工作了?虽然被解雇不应觉得羞愧(老实说,最好的人也会被解雇),但一些公司确实不愿雇佣失业者。
接下来,你可以要求用遣散费来代替工作三个月吗?当然你可以提出要求。他们会给你吗?这个很难说。我的猜测是不会,因为你的公司努力让人看起来像是你主动辞职。我会推荐你这样做吗?我不会。最后工作三个月尽管很痛苦,但如果你现在就辞职,虽然你有更多时间找工作,但因为你是失业者,找到好的新工作的机会反而更少。
所以我的建议是,微笑着做完最后三个月,同时尽力寻找新工作。如果你在10月前没找到工作,那就搜集文件申请失业金。你很有可能得到它。
工作中遇到两难局面了吗?请把你的问题寄给 EvilHRLady@gmail.com 吧。
作者:Suzanne Luc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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