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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果实”,防范职场“剽客”

2018-07-28 08:00:04 无忧保

无忧保职场指南早报:近段时间,关于花儿乐队的《嘻唰唰》等13首曲目涉嫌抄袭一事沸沸扬扬。经专家鉴定,花儿乐队的多篇作品确属剽窃。  “职场剽窃”的知名度远远不及“学术剽窃”和“艺人剽窃”,“剽窃”是一个模糊概念,在职场中尤其如此。被剽窃者期望捍卫自己的劳动果实,但又时常“投鼠忌器”,只能闷闷不乐,被指剽窃者时常外表坦然,但又内心忐忑,期望俟机“洗脱”自己。  而对公司来说,内部“剽窃”甚至有时仅被老板看作是员工间竞争加剧的表征,只要不离谱,而公司又能从这种“内斗”中受益,常会默许这种职场“暗流”。   “剽窃”和“借鉴”固然有本质不同,但在职场中踩着别人肩膀上的大有人在,如何捍卫自己的果实,就成为职业人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剽窃”和“借鉴”固然有本质不同,但很多情况下却无明确界限。职场中,来自不同专业背景,有着不同工作经验的人走到一起后,在知识上相互碰撞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一种自我完善的途径。  职场有风险,剽窃须谨慎  借鉴或剽窃职场上的区别在于,这种行为是否给对方造成了职业发展上的妨碍,这也是剽窃和借鉴在最终认定时的一个最明显指标。造成妨碍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双方在一定的领域或者岗位之内存在竞争关系,“既生瑜何生亮”的职业格局往往都是引发剽窃纠纷的先决条件。所以职业人如要借鉴对方,就要注意避免对方利益和自身提升产生冲突,寻求一种平衡。  要谨慎对待员工间借鉴  企业重视员工间互相借鉴的最重要因素就是此举可以提升员工,进而也减低企业的培训成本。从中关村注册刚一天的小公司,到世界五百强的榜首企业,无不充斥这种文化,当然未必能引起员工注意,老板对这一点的灌输也是潜移默化的,甚至他自己也尚未察觉。  不过,当“借鉴”超过一定的限度之后,实质上就演变成了对员工个人劳动的不尊重,所以就诞生了“反剽窃”。  但其实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讲,这种借鉴则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员工则应该明确,由于机制的不完善,自己的劳动成果只能自己来捍卫,这是晋升的本钱,同时也要避免“剽窃”他人,走入别人预设的险境。  ■案例 创意被盗,引发职场矛盾  陆鸣是一家全国十强广告公司高级客户经理。去年末,总裁要求包括她在内的客户经理拟份次年客户开拓的详细计划书。小陆选择向客户经理胡先生请教。胡经理在公司相当资深,掌握了公司最重要的IT行业和一些商界高端客户资源。  最终,小陆设计出了很高明的高端客户攻克创意。  胡经理看后告诉小陆,自己想借鉴她的一些“有趣创意”。但让小陆吃惊的是,后来胡经理居然把自己的很多想法纳入他的计划。小陆大为不满,但总裁认为这些东西也是胡经理的业务范围,只是由于公司开始分工不明确,并且胡经理计划书写得非常好,很可能给公司带来很大的效益。小陆心中明白,胡的计划书整体框架和“亮点”基本都是在她的创意基础上完善得出的。  小陆打算向总裁“控诉”胡经理的行为,但她犯了难:要是老板“舍车保帅”怎么办?胡经理的借鉴算剽窃吗?  自己也曾从同事那里获得灵感,如控诉胡,以后会背上“剽窃”的心理负担吗?自己这样岂不是太过“小气”?  「三方打擂」  总裁 模糊化处理,暗地里奖惩  总裁是公司掌舵人,平衡下属关系是一门必修课。  首先要支持胡经理把项目做起来,同时也要做好对小陆的安抚工作。毕竟真正为公司考虑的人还在少数,要珍惜人才,并且让他们长期为公司效力产生价值,是公司管理者必须考虑的问题。  其次,鉴于文化的背景因素,对于同事间创意借用问题通常无法真正予以鉴别。类似事情冒出来时,宁可模糊化处理,也不可强支持某一方,即使是水落石出,也需暗地里奖励或处理相关人员。大张旗鼓,只能使员工间谨小慎微。  第三,建议公司里有相关的创意收集和奖励渠道及规定,可以使大家的激情更高又富于高效。  点评专家:北京市智慧之光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业指导师张琼文  小陆 既成事实后,应学装糊涂  第一,在已成事实后学会装湖涂,不再提起,并且向胡经理祝贺。“退而让”会使胡经理知道如何尊重小陆。  第二,小陆仍要全力配合胡经理把项目做完整,尤其是当总裁已经把天平倾向于胡时更须如此。试想如果此项目在运作中出现问题,小陆一定有责任。  第三,吃亏是福。和类似胡经理的人交流时须把握分寸,既不能完全坦诚,也不能不真诚。对于与朋友同事之间的信息共享所带来的“剽窃”事件,不可正面交锋,而是把提醒变得富于艺术性。  第四,在工作中如果有必要借用他人观点时,也须及时表态告之对方,坦言可以使这种尊重更有价值。  点评专家:北京市智慧之光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业指导师张琼文  胡经理 应开诚布公,莫授人以柄  首先,他的这种行为的确无法摆脱“剽窃”的嫌疑,但是他应该和小陆开诚布公,如果用高高在上的姿态面对同事必将有损元老的威信,长此以往也会让总裁反感,这样最严重的后果就是以后稍有不慎就会被人抓住把柄,而总裁也帮不上忙。  其次,要有限度地“借鉴”,不要损害他人利益,损人利己最终一定会伤害自己,双赢是最好的选择,而且他作为元老级人物即便吸取点别人的经验,也是无可厚非的,而且同事也不会怀疑他,关键在于要适可而止。  最后,在职场中要看到对手的潜力,不要做死敌,得罪一个人也许就会为以后的失败埋下祸根,但是这一点很多职业人都忽略了。小陆前途无量,胡经理应该看到这一点,不要对新人过分苛刻。  点评专家:宏威职业顾问首席咨询师郭策  ■防身术  坚决揭穿“剽客”  学术界:★★★★★  “论文就是职称,职称就是待遇”的现实环境使剽窃大为有利可图。被剽窃之后你有两种选择,如果为学术尊严计,那么就揭穿他,网络和负责任的纸媒都是很好的渠道。但也有人为人际关系计,害怕得罪学术界“山大王”,就忍气吞声,卖个人情,以期“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把“贼”告上法庭  高技术行业:★★★★☆  专利技术的巨大价值有目共睹,但随着法律的健全,这个行当的剽窃风险巨大,而且公司保密措施也日臻完善。一般来说,把这些“贼”告上法庭是最常见的情况,而且举证也较容易,因为高技术东西和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的东西区别太大。  时刻准备防范剽窃 服务性行业:★★★☆☆  文字的成品都是非常容易操作的。比如咨询公司案例分析报告,商学院案例……在这种行业,“借鉴”是个好“借口”,关键在于自身要做好防剽窃的准备,而且这些“软产品”的价值也不可估量,建议必要的时候把剽窃者告上法庭,也算为民请命。  娱乐业:★★☆☆☆  斩断“剽客”触角  不少国内观众只图感官刺激,对所谓知识产权不甚了解,客观上造成“社会容忍性”颇大的情况,不过这种状况随着国家的大力宣传已有很大改观。随着竞争日渐激烈,剽窃者未必敢在圈内动刀子,所以很多人都把触角伸到国外,国家也应防范。  ★☆代表易剽窃指数 (点评人:中华职业精英网首席执行官李福平)(谭德波)

全国十三五规划明确全民参保计划,将在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民参保是政策指向也是新的市场空间,无忧保坚定信念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努力做国家全民参保计划的践行者。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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