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自由跳槽”应讲前提

2018-08-26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职场指南早报:有调查显示,上海、北京、广州等大城市中的年轻白领,平均不到3年就跳槽一次。俗话说,树挪死、人挪活,跳槽确实给不少人才带来了更大的活力。 然而广州最近有两件事,却值得反思。一件是,某公司一位业务骨干,由于擅自跳槽,被法院判决赔偿单位培训费和经济损失费20多万元;另一件是,某公司一员工,因为怕受到合同中5万元违约金的约束,不辞而别,还带走原单位的客户,侵犯了原单位的商业秘密,结果不但没有赖掉5万元的违约金,另外还赔偿了8万元。据悉,两人均对这样的结局感到困惑。他们也许会说:我不过是想求得更大更好的发展,有什么错? 这里有个基本界限必须划清。个人的才智与本领包括知名度,是由个人投资获得的,还是由单位创造条件甚至出资培养的;当事人是没有享受公职人员福利待遇、与单位没有权利与义务约束的自由职业者,还是属于某单位的公职人员。如果是前者,“自由选择”有其理由;如果是后者,就要在享受公职人员权利的同时,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遗憾的是,有的人把本是由国家或单位给予自己机会、出资对自己进行培养所获得的本领,视为谋求一己功名利禄、索取高额待遇的资本,一旦羽翼丰满就“另谋高就”,给原单位造成很大损失。这种“过河拆桥”的做法,是一个必须矫正的误区。(唐志顺)

全国十三五规划明确全民参保计划,将在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民参保是政策指向也是新的市场空间,无忧保坚定信念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努力做国家全民参保计划的践行者。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跳槽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