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早报:无忧保通过微信平台提供新型社保缴纳服务,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公众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的缴纳、查询、咨询等服务。
记者了解得知,张霞已于2013年10月退休,并从此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那么她与原单位的社保官司究竟又是怎么回事呢?
张霞告诉记者,她于1984年12月进入丹凤县葡萄酒厂工作,1994年转移到丹凤县广播电视实业总公司上班。2003年1月,该公司并入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丹凤支公司(以下简称“丹凤支公司”),张霞等五人下岗。经过丹凤县政府与陕西广电网络商洛支公司协商,丹凤支公司在2007年3月23日向张霞等五人发出上班通知书,安排她在该公司城网部从事收费工作。上班半个月左右,她因病请假病休,当年12月病假结束后,她到单位要求上班,但被单位拒绝。从2008年1月到2013年10月期间,多次申请,单位一直未给她安排工作,直到临近退休,她才无奈地垫付了单位应该为她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用,从而才办理了退休手续。
在未实际上班期间,单位既没有给她缴纳社保费用,也没有为她发放工资等待遇费用。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与单位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14年9月13日,她向丹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该委审查后认为,超过仲裁受理时限,遂做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随后,张霞向丹凤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她与丹凤支公司2007年3月到2013年10月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支付她在此期间的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费、取暖费、降温费以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该院受理后依法组织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审理。
该院审理认为,张霞于2014年9月12日向丹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后提起民事诉讼,其讼诉请求并未超过法定时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张霞的工资依据陕西最低工资标准认定,除去丹凤支公司已经支付的2007年3月和4月下岗员工生活费310元外,应支付张霞工资48110元。因张霞未实际上班和履行劳动义务,上述工资亦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故对其要求丹凤支公司支付因未及时支付工资25%经济补偿的请求不予支持。2008年7月至2013年10月期间丹凤支公司应给张霞缴纳的养老保险费6054.4元未缴纳,张霞个人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已自行缴纳,属于张霞的实际损失,该公司应当支付。取暖费、降温费是对特殊天气情况下工作的劳动者的一种福利政策,丹凤支公司并没有安排张霞在寒冷、高温天气下工作,而她也未实际在此种天气条件下工作,所以张霞主张的取暖费、降温费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该院在调查审理后于2015年5月13日做出<(2014)丹民初字第00560号>民事判决:张霞与丹凤支公司2007年3月到2013年10月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丹凤支公司支付张霞在此期间的工资48110元,支付张霞养老保险费6054.4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但是该院宣判后,丹凤支公司和张霞双方都不服,并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商洛中院”)提起了上诉。
外地创业者无法自己缴纳个人社保?离职跳槽者生怕社保断缴无法买房?自由职业者又怕因为没社保孩子上学受影响?这些问题无忧保统统给你解决,只需手机3分钟操作,保你社保不断缴,让你生活有依靠!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