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县人力社保局工伤中心四项措施抓整改


一是减少申报手续。在用人单位申报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时, 不再收取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在用人单位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不再收取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二是放宽申报时间。将用人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申报时间由原来规定的每月5日前申报,改为每月20日前随时申报;对工亡案件、重特大工伤事故,在接到用人单位报告后,工作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对工伤事故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向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三是限时兑现待遇。在受理工伤待遇申报后,确保一般情况一个月内、特殊情况二个月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生效2个月后,用人单位不及时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将直接接受工伤职工本人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四是建立并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七心服务”、“上门服务”制度。“五制”: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四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工作人员公开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责、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全面推行“七心”服务:接待服务对象要热心、听取反映要细心、提供帮助要诚心、解答问题要耐心、办理业务要专心、面对批评要静心、改进不足要真心。建立“上门服务”制度:对新申报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至少主动上门服务一次,向用人单位提供工伤保险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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