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贾某系某外商独资企业女职工,1997年6月,贾某因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给单位造成损失,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贾某不服认为自己在此期间已怀孕2个月,根据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合同,企业的行为是违反国家劳动法律的行为。于是,贾某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要求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
劳动保障部门接到举报后,经过认真调查取证,认为贾某被辞退时确已怀孕,但其在单位多次违反纪律,企业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关于:“如连续违纪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将其辞退”的规定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关系。据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企业解除合同的行为没有违法,可以解除贾某的劳动合同。
为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怀孕后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某女职工C某1998年2月与中外合资的酒店签定为期两年劳动合同。1999年10月发现怀孕,4个月后,酒店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与C某终止劳动合同。C某不服,一是认为自己是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二是,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收入会给家庭生活带领困难。因此,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
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办计字[1990]21号文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请示》的
3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在现实生活中,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越来越多,那么,要怎样处理这样的纠纷呢?本文将结合我国对女职工孕期特殊保护的法律规定来具体分析。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怀孕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4怀孕女职工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种终止属于自然终止。如果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亡,如劳动者一方死亡或用人单位宣告破产等,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另外,如果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终止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确定的关系也告终止。这两种终止可以称为劳动合同的非自然终止。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在约定终止条件时要注意的一点是,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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