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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程序,劳动合同

2018-08-06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既是当事人双方劳动关系确立的证明,也是调整双方劳动关系的依据,在保护当事人双方权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的解除,即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尚未出现时,劳动合同效力提前结束。由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根本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有严格而明确和程序。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可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舒女士1999年10月到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并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舒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每月税后薪水为20000元。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于2000年10月10日又续签1年。

2001年3月5日,公司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宣布因投资方向改变的原因,这家公司即将关闭,并对公司关闭期间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安排。当天下午,公司人事部向公司员工贴出了关于办理离职手续的时间、领取补偿金金额等事项的通知。

该公司总经理也于当天下午同舒女士谈话,告知舒女士公司关闭的具体安排,同时,也口头提出了与舒女士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宜,舒女士经过考虑,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天,舒女士即按照总经理的安排开始交接工作。但因患急性胃病,舒女士在交接了部分主要工作后,不得不到医院急诊,并随后向公司请了一周病假。

一周之后,舒女士病愈回到公司继续交接工作,并准备按规定领取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时,却被公司告知,她属于自行辞职,公司将不向其发放经济补偿金。

3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一般包括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情况。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时,不需双方一致同意,合同的效力都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出终止。但无论哪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履行和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2.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此,国家劳动法规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必须具备的条件。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怎样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一、怎样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1.寻找单位的违法行为,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

2.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予给付经济补偿金。

5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时,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提前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并终止双方由于订立劳动合同而建立起的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1、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即在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能说走就走。

6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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