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劳动者重大过错有那些,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8-08-06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无经济补偿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如果在工作中构成了严重过错,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用人单位可以无补偿解除劳动合同。不论是“严重失职”还是“营私舞弊”均应同时满足条件“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那么什么样的损失属于“重大损害”呢?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5条的规定,所谓“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对重大损害做统一解释。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认定。

相关知识:

劳动者因过错造成单位损失的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一概要求劳动者承担经济责任,对劳动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这涉及到用人单位对自身收入的分配,其实劳动者的报酬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都成为了用人单位的利润。而作为劳动者造成的损失,其实是由于

2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职工工资,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死活,让职工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导致职工中毒生病、死亡或残废。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解除权是劳动者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它是指如果出现了法定的事由,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往往会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立法在平衡保护劳动者与企业合法利益基础上对此类情形做了具体的规定,只限于在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情况下允许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等是用人单位的基本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是对劳动者基本利益的维护。劳动保护和劳

无忧保遵循市场规则,响应政策号召,努力充当个体社保强力推手,解决个体用户社保及公积金咨询、缴纳、转移、手续代办等需求,并做好代理商招募、选拔和运营工作,发挥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保障个体社保权益,努力实现让人人拥有安定的未来的使命。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劳动合同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