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一、女性职工享有哪些特殊权利
我国法律对女职工孕期特殊保护的相关规定:
1、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
2什么是合同的解除一、什么是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二、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如下的规定: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14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14种情形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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