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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作不认真又不肯调岗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018-08-09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很多用人单位都没有习惯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是在很大程度上无视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此一旦产生劳动纠纷时,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下面我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是如何支付、或者说是如何赔偿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是用人未满一年情形。劳动合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如何支付双倍工资都比较容易理解,即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双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至满一年之日终止。

其次,是用人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这时用人单位是否应继续支付双倍工资?我认为,此时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这个时间段内支付两倍工资。超过一年之后就不用支付两倍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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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工作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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