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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工作经历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什么效力

2018-08-10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时,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提前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并终止双方由于订立劳动合同而建立起的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

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即在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能说走就走。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之一:

1在试用期内。试用期不但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期限,也是新招收职工用以考察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是否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发现用人

2虚构经历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有什么效力?

一、虚构经历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其对劳动合同进行了法律约束力,《劳动法》第十八条作出明确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员工以往工作经历是企业录用员工的参考条件,企业因劳动者以往在多个企业从事过销售主管的经历而决定聘用,但如果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采取了欺骗方式而签订的,经查劳动者不存在在多个企业从事过相关职位的经历,企业因此可以作出解除合同决定。

二、劳动合同有什么效力

劳动者为了达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隐瞒了真实情况,虚构了过往的的工作经历,骗取了企业的信任,致使企业在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做法属欺诈行为,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因此,劳动者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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