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案情介绍:
张先生在某公司已经连续工作多年,公司每年与张先生续签一次一年期的劳动合同。不知不觉中张先生已在该公司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又到了续签劳动合同的日期,张先生愿意继续留公司工作,公司对张先生也比较满意,于是双方经协商又续签了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以往惯例履行合同。不久,张先生听说劳动法规定:只要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就应当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是,张先生就找公司交涉,要求单位按劳动法的规定将一年期劳动合同改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认为这份合同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要改期限也要经协商一致,现公司不同意张先生提出的改期限要求。双方于是发生争议,张先生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将一年期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理由:
张先生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自己已在公司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用人单位在续签合同时就应当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双方虽然签订了一份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但这份合同非本人自愿签订,因此要求将一年期限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公司认为:一年期限劳动合同是双方经协商签订的,不能由一方说改就改;劳动法规定签订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协商一致,现公司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同意变更原订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199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出了规定,但并未界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其中“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力强,既能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又能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使资源配置合理化、效益化,是实践中运用较多的一种劳动合同。对于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连续性、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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