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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劳动合同,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

2018-08-19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实际施工人”,这个由最高人民法院创设的非法律概念,在指导各法院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实际施工人怎么认定?

实际施工人

一、实际施工人认定需要以无效施工合同为前提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常见疑难问题

1.因转包、分包建设工程发生纠纷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因转包、分包建设工程发生纠纷,实际施工人起诉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一般不追加发包人为案件当事人,但为查明案件事实需要,人民法院可追加发包人为第三人。

2.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纠纷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纠纷发包人仅起诉承包人或仅起诉实际施工人的,人民法院可依当事人申请,将实际施工人或承包人追加为共同被告。

3.实际施工人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实际施工人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施工人或被挂靠单位单独起诉发包人索要工程款的,发包人可申请人民法院追加被挂靠单位或实际施工人为案件当事人;发包人起诉实际施工人或被挂靠单位的,人民法

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解答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以合同管理为抓手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就2013版施工合同答记者问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于7月1日起执行。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京召开宣贯会,推进2013版施工合同的贯彻实施。会议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就2013版施工合同涉及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施工合同管理有何重要性?

4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

建筑施工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签订也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与发包人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对双方的责任、义务、权益等合同内容进一步协商。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

接受中标通知书;

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谈判;

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5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实际施工人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实际施工人,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创设的一个法律概念,对当前司法实践中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司法解释没有对“实际施工人”的概念、范围等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比如,实际施工人能否为自然人?其规定也是比较模糊的。

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中对“实际施工人”的解释是:“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后,往往又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第三人,第三人就是实际施工

6在什么情形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类型

本文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类型进行探讨,分析了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希望能避免无效合同的签订,减少因合同无效给国家、企业造成的损失。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

实践中,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两方面。综合考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指未取得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以及借用他人资质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我国《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8一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如何进行认定

在建筑业中一般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会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如何进行认定呢?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施工单位的分公司、项目部或者项目经理往往会对外签订一些合同,如材料供应合同、劳务合同、设备租赁合同等,这些合同是否有效,由这些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分公司或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

1、分公司签订的合同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对于何为其他组织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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