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SCL的困惑:
我工作了九年半,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和我续约了,但我目前却仍在为公司工作。请问,这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吗?如果公司要辞退我,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按合同到期来算?
劳动法苑胡泉答复:
其实你说的“事实合同”即我们平时所讲的“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从你的情况看,虽然合同终止后未续签,但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即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你说解除如何补发,其实从法律上看,要看是谁解除了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则根据目前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是不必支付经常补偿金的。
但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则以前的各地的规定和做法都是不同的,与目前的规定有区别了,我们根据目前劳动部的规定来看: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
2劳动合同范本企业劳动合同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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