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都是对于劳动者而言关系切身利益的内容。如果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发生争议时,将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删去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增加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如果有关必备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了明确用人单位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一项内容。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为了明确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一项内容。考虑到有的劳动者是外国公民,没有我国的居民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如护照也可以。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期限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合同何时终止
2劳动合同范本企业劳动合同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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