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法律咨询:
公司有位员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合同到2007年12月31日到期,我已拟好,”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通知书”,但给此员工接收并签字时,员工不接收.怎么办?此员工在公司已工作了8年了,希望公司给予赔偿,但按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可以不赔偿的.且公司的意愿也是不赔偿,以合同到期不续签为理由.
华律网律师解答:
你对劳动合同法有关理解不正确,合同到期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就你咨询的情况,是你单位不同意续订,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期满通知书
2劳动合同范本企业劳动合同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无忧保遵循市场规则,响应政策号召,努力充当个体社保强力推手,解决个体用户社保及公积金咨询、缴纳、转移、手续代办等需求,并做好代理商招募、选拔和运营工作,发挥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保障个体社保权益,努力实现让人人拥有安定的未来的使命。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