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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陷阱防范与纠纷处理

2018-08-23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什么是劳动合同终止呢?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那么,劳动合同逾期终止是什么呢?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又是什么呢?相信在本文中,您能找到您想要的答案。

网友提问: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是什么?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是什么?

律师解答:

2实习期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

实习期,一般为约定工时的90180天,但是,也要根据个人与单位组织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实习期是什么意思、实习期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呢?这个其实和我们是息息相关的,跟着一起看看吧

律师解答:

一、实习期是什么意思

3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规定

试用期满才签劳动合同属违法

试用期满才签劳动合同属违法,因为《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4劳动合同终止效力事宜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合同终止:

一是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是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是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六是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合意选择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5劳动合同中的陷阱防范与纠纷处理

劳动合同中的陷阱防范与纠纷处理

编辑

目录

1内容简介

2目录

作  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编著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1-1

页  数:282

字  数:229000

印刷时间:2003-1-1

定  价:¥15.00

1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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