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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动岗位员工不同意,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

2018-09-15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一、劳动合同变更有什么风险

劳动合同变更更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即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必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如果给劳动者带来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变更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企业在进行劳动合同变更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进行。

2、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

实践中,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

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代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合并为一个用人单位,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指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合并成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解散;一个用人单位吸收其他用人单位为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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