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值班时间擅自外出受到交通事故伤害 能否认定为工伤

2016-12-01 10:17:29 无忧保

  无忧保资讯: 张某系某公司职工。2014年2月8日,张某因私事未经单位允许擅自离开门卫值班岗位骑自行车外出,在返回单位的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

  事后,张某家属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作出不予认定张某为工伤的决定。张某家属不服,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当地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案例评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形”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本案中,张某虽然在交通事故中被交警部门认定为无责,但张某在上班期间擅自脱离岗位外出导致事故死亡的情形,不能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六)项中“因工外出期间”和“在上下班途中”任一要件。

  综上所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张某为工伤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还没有缴纳五险一金?没关系,很简单,找无忧保咯!作为你的掌上社保管家,无忧保现已覆盖全国80城!关注微信公众号“无忧保”,3分钟搞定你的社保缴纳问题。现在我们正在招城市代理,社保服务费每单最高享受60%永久返佣3000亿蓝海市场等待你挖掘。加入QQ群:248069515,客服热线:400-111-8900。


标签:   工伤认定为工伤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