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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结扎术损伤肠管承担主要责任一例


一、案情简要:2010年10月15日,赵某某应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要求到某妇女儿童医院行双侧输卵管结扎手术,入院诊断:1、疤痕子宫;2、待结扎。当天11时20分型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术中不慎损伤横结肠,后行横结肠修补术,术后赵某某生命体征平稳,2010年10月19日拔除尿管,10月20日肛门排气,自解小便,拔除胃管,10月23日腹部拆线,拆线后腹部伤口愈合良好,10月25日拔除腹腔引流管。10月28日出院,出院诊断:1、人工绝育;2、疤痕子宫;3、横结肠穿孔。与某妇儿童医院协商无果,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43053元。二、鉴定情况:鉴定意见认为某妇女儿童医院在对赵某某剖宫产术后行双侧输卵管结扎过程中,造成赵某某横结肠穿孔的原因系结扎中误伤,属医疗过错行为,医方负主要责任,患方负次要责任。具体意见简要陈述如下:1、经腹输卵管结扎手术术后一般不发生肠穿孔的并发症,在相关教科学等已有论述;2、由于解剖位置原因,行输卵管手术一般不会碰到横结肠,横结肠离输尿管较远;3、经腹剖宫产术后发生腹膜和或腹腔脏器粘连,导致行双侧输卵管结扎术难度增加,因此容易导致肠管损伤,但术前要做充分准备可以防止肠穿孔发生,如特别注意腹部触诊和妇科检查,必要时盆腔b超检查,了解子宫位置及偏移情况、子宫是否固定、附件区有无增厚,据此来判断有无粘连、手术难易程度等有着重要作用。三、判决情况:法院判决某妇女儿童医院赔偿赵某某113282.68元。四、律师点评:节育手术术中损伤肠管,属于典型的医源性损伤,和医方的不谨慎操作有直接因果关系,法院按照主要责任即80%的责任判决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是正确的,医方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医疗行为,提起二审和申请鉴定人出庭,导致自身损失扩大,是不理解医疗鉴定对医疗行为有无过错的判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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