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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值班睡觉 导致新生儿死亡

2016-12-25 08:00:09 无忧保
2012年3月某日早上,李某(化名)怀胎十月入院待产,德州某妇幼保健院经过各项检查,孕妇各项指标正常,收入院。下午主治大夫查房,基本确认顺产要赶到夜里。22点后,医护人员闭门休息,半夜里孕妇反映强烈,找不到医护人员,直到凌晨2点,有急救病号入院,才砸开熟睡的医护人员的门。而此时的李某已经疼痛3个小时之久,宫口早已开至临产状态。李某入产室后,已无力分娩;又转至手术室,急行剖妇产;婴儿拿出后,浑身青紫,抢救无效死亡。当地律师先行介入,却未起到应有的效果;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律师此类业务不熟,操作技能欠佳;二是院方见律师业务欠缺,便心生刁难。此类案件,律师介入,需要操作的必备之一,无论是卫生部门的医疗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是侵权责任法的相关部分,以及民法原理;都要烂熟于心。做不到,不要出门;不能被当事人心情所左右,也不要怕病历被修改;因为要修改的话,院方会在第一时间就做了;但,假的必然有破绽。这就靠律师的才智功底和火眼金睛了。再就是沟通的技巧,自不多言,这个没有必然的路子和模式;一案一个样,千人千面;靠律师的综合素质来开启对方的心门了。本律师介入时,医患双方已水火不容;双方僵持到封门堵路,藏匿尸体的地步;经本律师的努力工作,才开始缓和,尸检,复制病历;医疗鉴定搞了两次。实话说病例的修改漏洞百出,足以看出医护人员本身的职业素养非常欠缺。当然,本案如果不是职业素养差的话,也不会出事,造成医患纠纷。最后,法院判决院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能够解决的只是心理抚慰问题。而一个幼小生命的就此终结,难道那些个渎职的医护人员就会心安理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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