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遇事故律师力争获轻判


2012年11月,深圳承翰建筑公司将位于深圳龙岗的半山海花园建设工程劳务的分包给浙江鹏洲建设公司。但后来,鹏洲公司又私下将模版制作安装分包给陈某的施工队。期间,施工队木工李某在施工时不慎从楼摔落,伤残鉴定为10级轻伤。事后,李某委托律师将鹏洲公司及包工头陈某等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费及伤残鉴定费等,合计9万元。鹏洲公司委托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汪腾锋律师团队出庭应诉,团队律师张青平及实习律师叶慧娟负责具体跟进此案。由于鹏洲公司违法将项目的工程私自再分包给无作业资质的包工头陈某的事实已十分明确,也让鹏洲公司从一开始就处在极其不利的诉讼地位。但在请示了主任律师汪腾锋后,张青平律师认为:作为实际施工承包人的陈某在木工李某发生人身损害的事件中存在直接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首先,鹏洲公司与李某没有劳动关系。本案属提供劳务者受损害责任纠纷,陈某作为李某所属施工队的直接责任人,应当为李某的损害,及没有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等过错承担主要责任。其次,李某的代理律师将李某的伤残赔偿金计算近达6万元,属明显过高。依照2013年广东省农村居民纯收入为11699.31元的法定标准,在加上李某为十伤残——仅属于伤残等级中的最为轻微的情形,故李某的伤残赔偿金应当为2.3万元。在经过法院庭审后,当事四方的代表律师虽经过反复争论,仍然无法对李某的损害赔偿达成和解协议。最终,人民法院基本采纳了张青平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包工头陈某赔偿李某伤残赔偿金2.3万元,连同其他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及伤残鉴定费等,合计5.5万元,鹏洲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并驳回了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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