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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非法转包,需要承担责任


王某系徐州新沂市人,男,汉族,50多岁。2011年1月到无锡悦府工地工作,本人是外墙保温工作,后再2013年2月一天中午,身体不适,下午在工地临工棚内休息,晚上5点左右,工友回去看到其因为病重,倒在地方人事不省,后老板派人送去无锡市一院抢救,当晚病重,随时死亡,后家属同意送回老家救治。经过高邮时死亡,相关工伤待遇纠纷找到律师处理?后家属委托本律师处理,接到此案后,因为涉及主体不明,实际用工单位是本案的关系,后调查、了解核实情况,确定以建筑单位起诉。诉讼开始时,律师依法申报了工伤,工伤保险处依法中止此案。在诉讼中,建筑公司开始不认可认识死者,也不知道情况,后法院无法处理此案,此案进入僵局,承办律师又了解到接受死者的老板在江阴承包了工地,陪同法院法官及和地方派出所要求协助,在工地现场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找到实际的老板,而且手机号码,还有单位。在证据面前,建筑公司认可了此事,但是拒绝赔偿,认为其已经分包出去了,找实际用工单位处理此事,后工伤认定事情终结,再重新申请,在认定过程中,实际单位出面进行了赔付,此案结束。律师总结:此案耗时近2年,经过6次诉讼及仲裁程序,律师及家属几乎要放弃的时候,还是律师坚持下来了,并获得应该得到的补偿。很多民工兄弟,因为法律意识不强,自己在工作中,也不知道实际的单位,导致案件出现反复,及不必要的诉讼。平时收集证据,是诉讼的进程短,效果好,委托尽职律师是很多案件转败为胜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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