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术后引起小肠坏死医疗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 :患者李某因孕足月、剧烈呕吐、下腹持续疼痛3小时,就诊于某医院,该院将该孕妇收住入院,并于当晚通过剖宫产分娩一女婴。剖宫产术后,患者腹痛、腹胀持续加重近30小时,该院没有对患者确诊并进行有效治疗后该院将患者转他院进一步治疗。到他院后,剖腹探查术发现小肠系膜扭转并已出现小肠坏死,最后将患者的小肠部分及回盲部切除。二、医方过错点:1、院方在为患者行剖宫产手术时发现小肠部分呈暗红色,明显水肿,未探查肠系膜,对肠扭转诊断未能及时诊断,故未做特殊处置。该行为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2、病情观察不足,延误诊治。手术当中已经发现了肠管问题,术后一直腹痛、腹胀,院方应对此有预见,而转诊是在症状出现后30小时后才进行,加剧了患者的损失。三、律师点评:本病例患者所患疾病属于疑难、复杂、罕见的疾病,病情本身存在特殊性。患者之所以出现小肠血运障碍,并发生小肠系膜扭转,肠缺血的原因可能因为孕期高凝状态发生的缺血性肠病,虽然剖宫产时对肠管进行了处置,但随着肠道蠕动能力增强,病变肠道和健康肠道的运动功能不协调而出现偏心性扭转,逐渐发展成为肠扭转。最终该案件医院方承担了45%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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