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代理王某工伤赔偿案件


王某为一渔具公司的车间工人,因为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常加班。一天王某在公司加班到深夜,下班后乘坐公司员工驾驶的汽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处理并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在该起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之后经由王某要求,公司给王某申请了工伤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王某所受伤害为工伤,工伤认定后王某又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所受工伤构成伤残九级。因王某在事故后落下了较重的后遗症,不能久坐,不再适合从事原来的工作职位,公司也无法安排其他合适的职位给王某。王某打算辞职在家做零活。在与公司谈及工伤赔偿事宜时,公司不仅不愿意支付相应赔偿金,还要求王某先签署一份一次性了结协议,该协议的内容明显对王某不利,某不同意签署该协议。后王某又多次与公司协商均未果,于是王某委托本人代理其工伤赔偿事宜.接受代理后,本人先与单位沟通赔偿事宜,单位不同意我方要求的数额, 征得王某同意后我代其提请了劳动仲裁,经由开庭审理及庭后调解,单位同意了我方主张的数额,此案以调解结案,单位支付的部分加上工伤基金支付的款项,王某此次工伤共获得11万余元的赔偿。之后,本人又与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沟通,使得王某的社保和档案得以顺利解决,王某对律师代理工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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