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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导致胎儿亡 依法起诉得赔偿

2016-12-27 08:00:13 无忧保
误诊导致胎儿亡 依法起诉得赔偿韩英伟案例李xx是留美归来的博士,2012年10月份,因工作繁忙、劳累过度,李xx怀胎九月不幸早产,胎儿死亡,未满一月,李xx感到腹痛,到北京市著名医院就诊,花费八百元等了三天才挂到一个专家号,该专家张某七十余岁,是国内著名中医权威专家,曾在中央电视台主持过健康大讲堂栏目,张某询问了李xx的身体状况,给李xx把脉后,说是慢性胃炎,注意饮食,并开出中药处方,李xx按处方拿药回家煎服,过了一短时间,李xx仍感腹痛,张某继续按慢性胃炎给李xx开中药处方治疗,2013年2月份,李xx腹痛难忍,被送到医院抢救,发现已怀孕五个月,胎儿死在腹中,李xx依法起诉后,东城区法院依法判令北京市著名医院赔偿22万余元。分析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四个要件,缺一不可:1、主体。必须是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2、行为的违规性。指医疗行为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常规、规范等。3、主观方面具有过失。即从心理上存在着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如果主观方面不是过失而是故意,不能进入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如果主观方面属于意外也不能进入医疗事故鉴定程序。4、医疗过失与患者伤亡、明显损害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患者伤亡的结果与医务人员主观方观的过失、违规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而不是间接的。结合本案事实,本案的发生是医生张某违背诊疗常规造成的。启示此案的发生是专家张某误诊造成的,张某自认为行医多年,经验丰富,李xx早产后身体虚弱,脉相微弱,虽是喜脉,但权威专家张某仍然失手把错脉相,正是人有失手,马有乱蹄,常在河边走,岂能不湿鞋!在开出的处方中,有柴胡等影响胎儿发育的药材,致使胎儿难保。一般医疗事故都是由于医生的过错造成的,此案一张试纸可以检测李xx是否怀孕,如果进行仪器检查,也能查出病因,张某不相信科学,靠个人经验,盲目诊断慢性胃炎,正是张某的过错造成本案的发生,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怀孕当成慢性胃炎。我们对张某谴责、对李xx表示同情的同时,又有多少因医生错诊的案件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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