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诉XX医院医疗过错鉴定陈述

2016-12-27 08:00:13 无忧保
尊敬的各位专家:2013年3月16日患者到被告处就医,当日上午9时左右,局麻下行前庭大腺囊肿切除手术。由于被告医师在手术过程违规操作,损伤患者阴道壁血管,在患者术后二小时,在手术室外走廊坐等时,患者出现大出血、出血量浸湿一整条羽绒棉裤!患者出现贫血性休克的症状,随即转入被告医院妇科进行抢救、治疗。患者于2013年4月17日出院。从此以后,患者身体素质严重下降,提抗力降低,四肢萎软乏力、贫血、月经不调、血块,频发性的心悸、胸闷、心动过速;头昏头疼,耳鸣,经常感冒、发烧、伤口不易愈合;长期反复妇科炎症、顽固性霉菌性阴道炎,反复复发,经常有炎性分泌物。为此,患者反复奔波于各大医院求医问药,始终得不到彻底根治,给患者带来巨大的身体、精神痛苦,严重影响患者的工作、生活。2013年8月25日,患者因身体不适到医院进行检查,发现为多发子宫肌瘤、宫颈囊肿、右乳腺囊肿。受患者的委托,就医疗机构及其诊疗医师的医疗过错行为,发表如下鉴定意见:一、关于医疗过错行为(一)、医疗处置不当就本案而言,被告医师的治疗行为存在多处违反医疗规范的行为!1、手术过程中损伤引起大出血、失血性休克;首先,巴氏腺囊肿,位于大阴唇后部,腺体开口于小阴唇内侧近处女膜处。巴氏腺囊肿为妇科常见、多发疾病。临床上是将肿大的前庭大腺切除,手术中多沿皮纹切开皮肤,弯止血钳辅助做囊壁剥离,切开皮肤,不必切开囊壁,用牵开器扩开切口,弯止血钳沿囊壁保护,根据切开进入囊壁情况调逐渐剥离囊壁。剥离整个囊肿后,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伤口!在妇科会阴部解剖中,该手术术野内没有大的血管和动脉!不应该在这样的手术过程中,造成大的血管和动脉的损伤、或者有局部的大量渗血。否则,不会在手术后的短时间内,就出现失血性休克的症状!而在被告医院的病理报告单和病程记录(2013-3-16 2pm外阴切口缝合术)上,都写明:囊肿切除完整、在切口底部有鲜红色血液流出、并作切口底部止血!临床上失血性休克往往是在快速、大量(超过总血量的30~35%)失血而又得不到及时补充的情况下发生的。就本案患者的情况看,患者本人的一条羽绒棉裤已经被浸湿、这还并不包括已经被患者家属丢弃的贴身内裤和秋裤的浸润量;从患者在被告医院入院诊断为“失血性休克”、患者的入院查体指标就可以看出,患者当时的出血量是非常大的!因为当时患者在门诊手术室门口已经出现昏迷的症状,如果不是患者家属发现及时,患者有直接死亡的可能性!应该说本例手术属于妇科常见多发疾病,手术治疗属于小手术,并不存在手术操作上的困难和障碍、手术部位表浅、便于手术中和术后观察,就是存在出血的可能的,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不至于患者出现这样大量出血失血、造成休克的严重后果!2、贫血性体质、身体素质下降、抵抗力降低;患者出院后,身体素质一直没有恢复,抵抗力降低。经常性的感冒、低热,多次到医院检查显示为贫血的症状。多次服用补血、铁剂等等治疗,但是始终不能够明显改善贫血的症状!患者的进食受到的影响很大,食欲差。饱食后往往腹胀、不消化、胃肠蠕动减少。出现消化功能障碍的情况!我们认为,是否为该次大量失血后,患者的造血系统受到损害,患者的体质和造血能够始终得不到恢复,长期贫血的状态下导致了患者身体素质下降、抵抗力降低?3、激素功能紊乱,引发子宫肌瘤、宫颈囊肿、右乳腺囊肿;本次手术后,患者本人与手术前的情况,变化差异巨大,除体重下降、消瘦明显外,皮肤色素沉着、暗淡无光。头面部经常有类似于“痤疮”样的小红疙瘩出现;身体疲劳感强烈、对外界事物不感兴趣、性欲降低等等!我们认为,是否为该次大量失血或者手术损伤后,改变体内“下丘脑-垂体-卵巢-子宫-阴道性腺轴”环境所致,破坏了人体正常的性激素分泌。导致患者出现与雌性激素消退、功能紊乱(卵巢功能减退、功能紊乱)样症状?4、切伤阴道壁,改变阴道生理结构、内环境,滋生顽固性阴道炎;患者本次手术后,长期反复妇科炎症、顽固性霉菌性阴道炎,反复复发,经常有炎性分泌物。为此,患者反复奔波于各大医院,始终得不到彻底根治,给患者带来巨大的身体、精神痛苦,严重影响患者的工作、生活。我们认为,霉菌性阴道炎虽然为接触性、传染性疾病,但是,不能够完全排除是否为该次手术损伤阴道、会阴部解剖结构,导致顽固性阴道炎的发生?为何患者在多次治疗、检查不到霉菌的情况下,多次反复复发的情况?二、损害后果患者在入院治疗时,仅仅存在“巴氏腺囊肿”,身体不存在其他疾病,经过正常的治疗完全可以恢复健康,然而就是由于医师在治疗过程中,对手术不规范的操作行为,造成大出血、失血性休克、进一步发展为长期贫血、妇科炎症、激素分泌紊乱,造成患者身心痛苦。三、关于医疗过错与医疗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患者的原发疾病为“局部囊肿”、不存在全身性病症,如果经过规范的治疗,完全可以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可以痊愈出院。由于被告医院的医疗过错行为导致患者一系列病症的发生。因此被告医院对以上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告医院的医疗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代理律师:王冰2013年10月18 日

标签:   医疗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