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镇海伍某某工伤十级调解获赔4.8万元


2013年宁波镇海伍某某工伤十级调解获赔4.8万元2013年3月的一天,来自江西的伍某某在宁波某某紧固件有限公司的车间工作时,不慎将右足砸伤。当天,伍某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伍某某在家里休息了3个月。公司支付了住院治疗费后,不愿承担责任。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伍某某通过老乡介绍找到了吴德朝律师。吴律师了解案情后,指导伍某某收集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后,向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很快,伍某某的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吴律师帮助伍某某准备好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并递交给镇海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经鉴定,伍某某的工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2013年9月,伍某某向镇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两个月的时间很快过去了,裁决书也未作出。伍某某申请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律师团队帮助伍某某准备好民事起诉状、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等,向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主办法官的主持下,经过吴德朝律师的努力,公司最终同意支付伍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等4.8万元,并很快履行了该笔赔偿款项。对于律师的办案结果及办案效率,伍某某表示十分满意,并送来锦旗表示其感激之情。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