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重症肝炎病人延误治疗 医院赔偿30万元

2016-12-28 08:00:13 无忧保
王某,男 因呕吐,无力到一大型民营医院治疗。医院查肝功能发现,胆红素,alt等指标明显升高。查两对方为大三阳,诊断为肝炎。医院只是开具休息七天,并给与茴三流片口服治疗。结果病人在家休息了5天出现肝昏迷转到瑞金医院等医院治疗无效死亡。律师代理意见认为1、医院对病情严重性估计不足,没有将患者转入专科医院治疗。2、医院治疗措施仅给予患者茴三流片治疗治疗措施失当。经上海市医学会鉴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对病情的发展估计不足未能积极处理的医疗过错。医院承担以及甲等医疗损害次要责任。法院判决病人虽然系农村户籍,但已经在上海城镇生活工作1年以上,应按照城镇人口赔偿,医院赔偿损失30%,共计30万元。

标签: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