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北仑区吴某某工伤六级伤残获赔22万余元成功案例


2013年宁波北仑区吴某某工伤六级伤残获赔22万余元成功案例【案情简介】2012年3月6日中午,在宁波北仑某某集装箱有限公司工作的吴某某吃过午饭到公司上班,途中在新碶街道骆霞线(进港公路)路口发生车祸,被张某某驾驶的货车撞倒,后吴某某被送至北仑开发区某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颅骨损伤,右颞部、枕部硬膜外血肿、左颞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右颞骨骨折,颅底骨折,气颅,左尺骨鹰嘴骨挫伤等。后交警部门认定吴某某无责任,张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律师办案】2012年11月20日,吴某某及其家属到律师事务所来委托吴德朝律师法律团队,帮其办理赔偿事宜。吴某某系到公司上班途中发生的本人无责的交通事故(经诉讼后,肇事车辆保险公司赔偿吴某某近26万余元),依法应属于工伤,同时依法也可以获得工伤的相关赔偿。吴律师法律团队为吴某某准备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劳动合同、证人证言、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等等),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012年8月,吴某某交通事故伤害事故被认定为工伤,2013年1月,经鉴定为工伤六级伤残。吴律师团队整理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为其申请劳动仲裁,2013年3月22日,在北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下,吴某某与公司达成仲裁调解书,公司支付吴某某工伤赔偿款项22余万元。吴某某对此办案结果十分满意,给吴德朝律师送来锦旗表示其感谢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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