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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某医疗事故纠纷案获赔45万元

2016-12-29 08:00:13 无忧保
 2011年3月9日洪某因生育孩子住进烟台市莱山区某医院妇产科病房。但其意想不到的结果却是:由于医院的重大失误,其孩子因在宫内长时间缺氧窒息,出生后便是植物人状态,不久就死亡了。 律师受理此案后立即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经过律师调查得知,2011年3月13日下午六点左右,洪某就到了产房。关于顺产还是剖腹产的问题,洪某及其家属告诉医院:医院让顺产就顺产、医院让剖腹产就剖腹产,医院告诉洪某其能够顺产。从下午六点左右一直到凌晨的两点左右,洪某就一直处在顺产的过程中。期间,因为肚子疼痛难忍,洪某曾两次要求医院对其进行剖腹产手术,但医院坚持让其顺产。后来得知,当时能够做剖腹产手术的主治医生根本不在医院,而是在家里。在凌晨两点左右的时候在场护士发现胎儿胎心不好,这个时候医院才电话通知能够做剖腹产手术的主治医生从家里赶到医院做剖腹产手术。但为时已晚,婴儿出生时因为长时间宫内缺氧窒息已经是植物人状态,只能够呼吸机呼吸。 在取得足够的证据的情况下,律师立即与医院进行协商沟通谈判赔偿问题。在律师的强大攻势下,医院最终同意赔偿45万元。现在,洪某已经顺利拿到赔偿款。

标签:   医疗事故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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