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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诉*(厦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2016-12-30 08:00:23 无忧保
案件事实及代理过程:刘某200*年被*(厦门)有限公司单方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刘某于200*年*月依法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200*年*月刘某的仲裁申请被全部驳回。此时刘某找到本律师,本律师在了解全案案情后认为*(厦门)有限公司单方解除与刘某德劳动合同的确违法,应向刘某支付赔偿金。后刘某申请了法律援助并由本律师代理其向法院起诉。本律师制作起诉书并提交了重要证据,之后在庭审前又组织提交了相当数量的证据,但一审法院还是作出驳回刘某全部诉求的判决。一审败诉后,刘某认为本律师负责敬业,一如既往地信任本律师,申请法律援助后仍旧由本律师代理其案件的二审诉讼,二审时刘某对其关键证据电子邮件进行了公证并提交法院。二审法院经过对案情的详细审理后,认定*(厦门)有限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支持了刘某的该项诉求,刘某在被其单位不公正处理后终于可以扬眉吐气,经济上也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律师感想:当事人的信任和配合是律师提供最优服务的保障,本案当事人把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对待,听从其安排,征求其意见,勤思考,充分吸收新知识,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在学到法律知识的同时其合法权利也得到了法律最终的支持和保护。

标签: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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