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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律生活《一》:一封信的力量


2005年我的朋友给我介绍的一个案件,案情是代某于2002年离开了她当初就业的公司,离开时公司扣留了她的人事档案,她多次索要,但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转档。接手这个案件后,我首先考虑到是这个案件的诉讼成本与案件本身所获的利益不成比例,如果诉讼将所有程序走完需要经过很长时间,而且将要产生大量的费用,但案件本身只是一个要求转档的问题。如果不走诉讼程序,最好的办法就是调解。于是我去拜访了代某的原公司,但是公司的文秘一听事由,就推辞说,经理出差了。对于大多数公司来说,是会拒绝的,因为,他们现在面对的是将来可能成为对簿公堂的对手。既然被拒绝了,是不是调解就不用再走下去了?我仔细一琢磨,公司推辞的原因是他们将我作为了对手,但他还根本不了解我的意图。我决定给该公司领导写一封信,首先,这种方式他是不会拒绝的;其次,如果他不同意我的意见,但他至少会考虑。我在信中谈了我针对该案将要采取的策略,当然仅仅说是不够的,如何让对方相信你的方案将会对他们公司产生什么样的后果需要一些技巧。结果我的信发出的第三天对方公司打电话过来说,同意转档。事后我一直在想,现在一些律师事务所常常会在报纸上发律师函,催促对方履行某项义务,这样会有效果吗?我想结果通常是花了钱,反而触怒了对方,因为,每个人都会注重自己的名誉,你这样大张旗鼓的宣传说某某公司欠钱什么的,还不等于断了与对方和解的机会吗?所以说,一封信的力量不亚于一场诉讼。注:本文版权归北京江超律师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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