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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帮农民工拿回了赔偿

2017-01-02 08:00:13 无忧保
本报讯 8月2日,记者从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获悉,在该站免费法律援助下,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等程序,打了近两年官司的张德政和张玉成总算在法院强制执行下,拿到了赔偿。2011年7月,农民工张德政和张玉成在成都某劳务公司所承建的成都某建筑工地从事保洁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人月薪为1600元,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1月,当他们过完春节返回工地时,劳务公司负责人告诉他们,工地不需要保洁了,明天就不必来上班了。离开公司后,张德政和张玉成先后多次找到劳务公司协商,希望能支付相关经济补偿金,遭公司拒绝。2012年3月,他们找到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了法律援助,在律师帮助下,向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同年4月5日,该仲裁委员会裁定,公司支付张德政、张玉成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不久,劳务公司不服仲裁,遂起诉至成华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张德政和张玉成虽未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他们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来看,他们已与劳务公司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并非劳务公司所说的劳务关系。2012年10月,成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劳务公司支付张德政、张玉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各1600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各8000元。一审判决后,劳务公司仍然不服,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原法院判决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于今年4月初,该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拿到二审判决后,张德政和张玉成却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劳务公司拒绝执行法院判决。今年5月,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当即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执行,被执行公司负责人东推西躲,且公司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此之际,援助律师没有放弃,坚持明查暗访,很快律师查到了属于公司名下的汽车,并将此信息及时通知了执行法官。最终在法院强大压力下,劳务公司执行款交到了成华区财政支付中心,至此,打了近两年官司的两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自已的赔偿。(本报记者 向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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