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出国劳务多陷阱


出国劳务多陷阱2011年,郑某与朋友杨某被生活所迫,想出国劳务,多赚些钱。两人商量去一家境外就业服务公司咨询。经该公司介绍称,出国劳务待遇高,无风险,但是需要交纳出国费用35000元/人。两人合计,出国能赚大钱,出国费用很快就会赚回来的。于是二人每人交纳了35000元的出国费用,草草的与境外就业服务公司签订合同后,就被送往了非洲国家的一个城市就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到了非洲,护照就被当地用工单位给收取了,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失去了人身自由。他们与之前就来到这里的出国劳务者,还有当地的黑人一起没日没夜的干着超体力的工作,每天只能休息3-4个小时。最骇人听闻的是,每天当地的黑人都持枪来工厂抢东西,工厂的老板拿着枪逼着这些出国务工人员与当地人抵抗,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每个出国劳务者都没有加班费,且没有任何社会保险,每三个月才给发一次工资,工作时没有任何安全措施。郑某和杨某深深感觉到被欺骗了,想回到中国。但是哪有那么容易啊,当地用工单位称,因为他俩个人原因无故回国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应当赔偿损失,扣除为发放的工资,还要交纳2万多元,两个人为了回到国内,让家人向境外就业服务公司交纳了赔偿,这才安全的回到国内。回到国内后,总觉得是被境外就业服务公司欺骗了,没有挣到一分钱,反而搭进去几万元。亲戚朋友劝他们认栽吧,人平安回来就行了,可是他们还是抱着一丝希望找到了我们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境外就业服务公司与出国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能收取任何费用。那么每人交纳的35000元出国费须返还。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不可以收取职工的违约金,要按时发放工资,支付加班费,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因此,杨某和郑某因为出国劳务所产生的所有损失法院都依法予以保护了。这个案件说明了,人们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