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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受伤 遭遇维权难


打工受伤遭遇维权难出门打工,赚的就是辛苦钱,可是一旦出了事,别说赚钱,有的时候就连性命也难保——伴随着各种事件的发生,如何维权成了困扰打工者和他们家人的一道难题。这是前段时间出的一个真实案例。陈某经人介绍到潍坊某工地打工,开塔吊。2012年1月4日下午不到5时,陈某在结束操作后从塔吊摔下,造成严重身体伤害。受伤后,被工友第一时间送到医院诊治。但事后,包工头不露面,大部分治疗费没着落。多次上访,街道办也作了大量工作,但是相关责任人相互推诿,都说没有自己的责任。陈某的家属找到我,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作为其代理人,接到本案后,了解了事情的大体经过。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陈某所在工地的负责人系蔡某,后者从潍坊a建筑公司承包下此项目(注:这种情况很普遍)。当事人家属在我的指导下,作了相证据的取证工作。2012年8月份,准备好相关材料,我们将潍坊a建筑公司告上法庭。后于9月份向法院提出作相关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误工时间、护理时间及人数、后续治疗费等项目。11月份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作出鉴定结论,认定了伤残为6级,后续治疗8000元,以及对相应其他项目作了明确认定。拿着相关鉴定结论,我与被告公司沟通数次,看能否协商处理以最短时间解决此纠纷,被告不同意。后我们变更了诉讼请求,各项损失共计大约23万元。2013年3月份开庭审理此案。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提出,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此工程,a建筑公司从开发商处承包后,又分包给b劳务公司。实际上,b公司负责找人施工,包括小陈在内。小陈与其不存在雇佣关系。不应承担相应责任。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我向法庭就我们的主张进行了相应的举证;被告对其主张进行了相应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2013年4月,潍城法院判决被告应对原告损失承担责任,共计225800元。成功代理本案,就以下当事人所关心的问题向大家作一分析。一、本案受害人算不算工伤?严格来讲,应属于工伤。二、本案,为什么不走工伤程序,反而走的侵权程序?案件情况不同,具体处理也会不一样。一般来说,各有优劣。建议:当事人把案件交给律师后,应对自己的需求作详细的告知,这样律师才会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在程序上,作最利于当事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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